第一章 绪论

风俗文化,是每一族群或民族、国家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分民族、族群的主要标识之一。如果要认识和研究某个民族或族群,窥测他们的文化奥秘,风俗文化是个重要的窗口。可以说风俗文化是研究一个国家、民族或族群的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重要资料,风俗史则是这个国家、民族或族群形成、发展和变迁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汉族,作为当今世界上人口最多,并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历史的民族,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文明未曾中断的古老民族之一,研究汉族的风俗文化,研究汉族的风俗文化史,探讨其形成、发展和变迁的规律,不仅对认识汉族文明,而且对了解中华文明,乃至世界文明形成、发展和变迁的历史,均有其他学科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是风俗文化在人类文化大厦中所处的基础地位所决定的。

一、什么是风俗

风俗作为一个词汇,我国历史上早有出现。如《孝经·广要道》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诗经·周南·关雎序》曰:“美教化,移风俗。”《荀子·强国篇》曰:“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等等。那么,到底什么是风俗呢?下面,我们首先对这一问题作出解答。

1.我国古籍中的风俗概念

什么是风俗?我国古代早有人对此作出了种种的探索,古籍中对“风俗”的定义有着多种的解释。如“俗者习也,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等等。这就是说,由上层社会倡导,大家仿效而形成的社会风尚就叫做“风”,如“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即是;而在民众中历代沿袭,共同遵守的习惯则叫做“俗”,如“爆竹声声响彻天,人从旧历度新年。久闻正朔颁阳历,习俗于今未易迁”即是。然而,《汉书·地理志》却曰:“凡民禀五常之性,而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就是说,由自然条件不同而形成的风尚、习俗叫做“风”,如《列子》所说南国之人祝发(断发)而裸,北国之人冠巾而裘,中国之人冠冕而裳,就是因为南、北、中三地方的自然条件,特别是气候条件不同而形成的各种服饰风尚;由社会环境不同而形成的风尚、习俗叫做“俗”,如中国过去长期实行跪拜礼,辛亥革命后改为鞠躬礼,就是因社会环境不同而引起的变化。东汉末年学者应劭亦认为:“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俗者,含血之类,像之而生。”《风俗通》的解释与《汉书·地理志》相类似。

以上两种解释似有抵牾之处,然各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已。因为前者主要是从文治教化的角度出发,就风俗形成的社会动力而言的。而后者则从自然和社会两个方面对风俗的发生作出了解释。两者是互相包容,而非矛盾。“风俗”既然由“风”与“俗”这两个同义词合成,那么,它的含义应该是以上两种解释的全部内容的综合。

2.风俗定义的学科界定

到了现代,风俗这个词汇,在日常运用中,它常和风尚、风气、风习、习俗、习惯、礼俗、俗尚等有着相近的意思,而且往往互相混用。所以《辞海》“风俗”条释日:“风俗:历代相传积久成习的风尚、习俗。”《现代汉语词典》曰:“风俗:社会上长期形成的风尚、礼节、习惯等的总和。”现代所能见到的各种各样的辞书对“风俗”词条的释义。基本不出此二者的窠臼。

当然,作为风俗学研究的对象,风俗的学科定义的界定自然有别于语言中词条的释义。但我们不妨以词条释义为基础。那么,风俗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认为:

风俗是在一定社会中,被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或者说:

风俗是被模式化了的社会生活方式。

根据这一定义,我们知道,作为风俗学研究主要对象的风俗,它首先是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属于行为文化。人们为了延续生命,就得不断地吃饭以补充营养。吃饭就成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吃饭的方式,比如吃什么、怎样吃等,则不同的民族和族群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如居住在中国南方的汉族,以稻米饭为主食,吃食时习惯于用碗装盛,并借助于筷子的拨划将米饭送入口中。所以,对中国南方的汉族而言,以稻米饭为主食、以碗和筷子为辅助工具是他们吃饭的主要方式。同时,风俗又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而且必须是被一定社会所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即这种生活方式必须已被一定的社会所模式化。再以中国南方的汉族为例,以稻米饭为主食、以碗和筷子为辅助工具这种方式,在他们几千年的生活历程中逐渐被普遍公认、积久成习,已成为一种模式化了的社会生活方式,所以,它已经是一种风俗。

风俗,从横的方面看,它必须是被一定社会所普遍公认的生活方式,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特征。离开社会的任何个人行为方式、习气、习惯,都不属于风俗。如明时余姚县“三月廿八日,俗传东岳诞辰……大姓皆楼船载鼓鸣榔游人,姚人谓之游江”,两者都是游江,前者属于风俗,后者则不是。

从纵的方面看,风俗又必须是被某个社群所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具有明显的模式化特征。如宋代杭州等地的观潮习俗是“每年八月十八日,数百里士女共观,舟人渔子溯涛浪,谓之弄潮”。显然,观潮、斗牛、张灯等生活方式在杭州、金华及苏州等特定的社会群体中已是积久成习的。

社会性和模式化是风俗区别于其他行为文化的基本特征。除此以外,风俗又有恒定性、可变性和自发性等特征。

风俗是被一定社会所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这就决定它有恒定性特征。风俗的恒定性首先表现为它在历史上的持续性。汉族的元日庆贺风俗,早在汉代时已基本定型,经过二千多年的延续,至今其基本框架仍保持不变,即是明证。其次,风俗的恒定性还表现为它对异质文化的排他性。魏晋南北朝时期,先后进入中原的“五胡”,为了夺取和稳固对汉族地区的统治权,不得不施行自身的汉化政策,这里除了汉族先进的生产力和发达的语言文化的作用外,风俗的排他性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然而,风俗的恒定性只是相对的恒定,就其本质而言,风俗又是可变的。风俗的可变性决定于社会生活方式的可变。人们在生活实践中,同一个内容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去实行。之所以采用这一方式而不用那一方式,主要取决于当时社会的自然和文化环境。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势必引起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从而也引起风俗的变化。如人们出行,在古代,可供选择的出行方式有骑马、乘车、坐轿、坐船或走路等;而在现代,则可供选择的出行方式又增加了驾汽车、乘飞机、坐火车等。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种方式,也会因周边环境的变化,而用以实行不同的内容。如除夕换门神桃符、贴春联的习俗,在古代所表现的是“驱邪鬼、保平安”的内容;而到了现代,随着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鬼神观念逐渐淡化,除夕贴春联的形式便被用来歌颂美好生活、增添喜庆气氛,其内容已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大多数情况下,社会人群对某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总是从众的,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不自觉的,所以风俗的形成和变迁也往往不是自觉的,风俗具有自发性特征。例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都市青年的过圣诞节,以及送生日蛋糕、点吹生日蜡烛等风俗的流行,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当初对这些生活方式的选择只是为了图新鲜、赶时髦,是自发的而不是自觉的。

风俗的各种特征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社会性和模式性作为风俗文化的最基本特征,前者就空间而言,后者则就时间而言;而恒定性则又是由前两者所派生的,可变性则相对于恒定性而言。正是恒定性和可变性的对立统一,导致了风俗文化的变迁。由于决定风俗形成和变迁的直接动力是社会从众心理,所以风俗文化的变迁过程又是一种自发的文化过程。

3.风俗的范畴和分类

风俗作为一定社会普遍公认和积久成习的生活方式,它的范畴特别宏大。它包括了在人类历史长河中所有被一定社会人群所约定俗成的、模式化了的生活方式。为了研究的方便,我们不妨根据风俗事象的特点和历代文献的表达习惯,把风俗分成生产、生活、礼仪、岁时、信仰和社会等六类。

生产风俗指一定社会人群在创造和交换物质文明的生产贸易劳动方面的各种风俗,或称职业风俗。按职业不同,又有农业、园圃、林木、畜牧、渔猎、匠作、商贩、技艺等类别。如农作习俗,南方业稻,北方业麦;而稻作地区,插秧时有“开秧门”仪式,插秧毕有“关秧门”仪式;水稻若遇病虫水旱灾害,则又有“驱虫皇”、“送稻瘟”、“打旱魃”、“接龙求雨”等习俗活动。

生活风俗是指一定社会人群在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和文体娱乐等精神生活方面的各种风俗。它包括饮食、服饰、居处、行旅、器用、娱乐、体育、卫生等习俗。如饮食习俗,汉族历来有南米北面之区别,即南方以稻米为主食,北方以面麦为主食;各地的菜肴品味,有南酸北咸、东甜西辣之说。文娱方面,如传统节日中的舞龙灯、猜灯谜、赛马、摔跤,礼仪宴饮中的行令、猜码,以及农闲时的演大戏、听说书和儿童游戏等,均是“十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呈现出极大的丰富性。

礼仪风俗特指一定社会人群在人生礼仪方面所具有的各种习俗。礼仪习俗以人为中心,围绕人从生到死的生命历程而逐渐展开。先后包括祈子、受孕、胎教、催生、贺生、洗三、贺周、成丁、婚嫁、祝寿、丧葬等环节。礼仪习俗,历史悠久。以婚礼为例,早在商周时期,婚娶礼仪已定型化。《礼记·昏义》中已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婚姻礼仪之“六礼”的规定。延至现在,汉族共同性的婚仪仍有合婚、撞婚、献束、下茶、催妆、铺床、花烛、喜筵、合卺等几十种名目,内容丰富而庞杂。

岁时风俗指一定社会人群在一年四季因时序的变化而进行的各种节会习俗。岁时风俗一般有固定性的节期和传承性的节俗活动。岁时风俗是一种综合性的风俗,它几乎包含了生产、生活、礼仪、信仰和社会风俗的各个方面。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岁时风俗十分丰富,如汉族一年中的共同性传统节日就有春节、元宵、清明、端午、六月六、七夕、中元、中秋、重阳、腊日、除夕等20多种,再加上各种地方性节会,其数量更是可观。

信仰风俗指在一定社会人群中,被普通公认、积久成习,并表现着他们共同信仰观念的生活方式。一般包括宗教信仰、巫术禁忌、驱邪祈愿、预兆占卜、祭神祀鬼等方面的内容。汉族社会是一个多神设教的社会,民间各种神衹崇拜丰富而庞杂,如人们日常所崇奉的生育神就有女娲娘娘、观音菩萨、金花娘娘、七娘妈、张仙等,因地而异。

社会风俗指一定社会人群在家庭、家族、乡里、会社等社会组织单位中,与他人交往时所形成的普遍公认、积久成习的行为方式。一般包括社会交往、社会组织、社会风气和社会特殊习俗等方面的内容。社会交往风俗,根据交往双方或多方的身份、地位及关系的不同,又有男女交往、家族交往、亲戚交往、宗族交往、师友交往、行社交往和社群交往等区别。如我国自古就普遍流行的“以酒待客”习俗,“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以及三国时就已流行的结拜之俗、明清时流行于世“搭平和”习俗等等,均属于社会风俗。

当然,我们对风俗文化的分类可以是多角度、多层次的。角度不同,则可有不同的类型区别。以上分类只是我们为了研究和叙述的方便而拟定的一种方式而已。至于如何分类更为科学,则还有待于学术界的进一步探讨。

二、汉族风俗的形成和发展

1.汉族的形成和发展

春秋时期的民族大融合,是汉族形成的前奏。这种民族大融合首先在生活于中原的夏、商、周三族之间进行,然后扩展到蛮夷、戎狄之间。各民族之间通过通婚、战争及贸易和文化交流等方式,逐渐融合交会,到春秋末期,于是一个非夏非商非周非楚非越,又非蛮非夷非戎非狄的新民族—华夏民族诞生了。

春秋时期,华夏民族虽然在大融合的熔炉中铸成了,但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诸侯林立争霸,使刚铸成的华夏民族先后形成为许多不同的支系。如南方的楚、北方的燕赵、东方的齐和西方的秦等。

历史进入战国时期,西方的秦国一枝秀起。在春秋战国之交,秦经过与西方诸侯的激烈搏斗,“遂霸西戎”,成了西方各民族融合的中心。公元前395年商鞅变法后,秦后来居上,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不仅打败了韩、赵、魏三国,夺得魏在河西的全部土地,而且向西、南、北扩充领土,先后兼并了周围的少数民族,增设了黔中郡、巫郡、南郡、南阳郡、三川郡、太原郡等。昔日西方落后的戎族国家,成为西方民族融合的中心,一跃而成华夏民族的骨干和核心。

从春秋到战国民族大融合的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继夏、商、周、楚、越诸族相继崛起的此起彼伏的中国古代民族形成和发展史上雄壮的一幕幕历史活剧中,一个崭新的民族—华夏民族,在民族大融合的熔炉中铸成,分别形成了东以齐,南以楚,西以秦,北以赵、燕为代表的四个大支系,为统一的汉民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但是,在春秋战国民族融合的熔炉中铸成的华夏民族是一个分散的、不统一的民族,即《说文解字》中所说“田畴异晦,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情况。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特别是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反映商业发展的金属货币的广泛流通。交通的发达,城市的繁荣,华夏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于是出现了荀子所说“四海之内若一家”,孟子所说使天下“定于一”的“大一统”思想。华夏民族表现出了强烈的“天下为一”的愿望。于是,秦始皇以他的雄才大略,用十年时间统一了六国,结束了诸侯割据纷争,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封建国家—秦王朝。在“大一统”中,华夏民族也从分散走向了统一。

秦王朝建立后,秦始皇采取了一系列的统一和稳定华夏民族的措施。第一,推行郡县制,统一并稳定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地域。秦朝版图成了华夏民族的共同地域,也是后来汉民族共同地域的基础。第二,“书同文”,是华夏民族共同语言统一并稳定的标志。秦始皇先后两次规定以整齐的秦国小篆作为标准文字,以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向全国颁发了文字范本,结束了战国时“文字异形”的状况,并奠定了现代方块汉字的基础。第三,统一货币、度量衡和“车同轨”,加强了华夏民族的经济联系,为后来汉民族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第四,颁布统一的法律令,把表现华夏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秦律的指导思想是琅琊石刻所说的“圣智仁义”,要求人民“尊卑贵贱,不逾次行”。此即《礼记·中庸》所说的“行同伦”。第五,筑长城,阻挡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巍巍长城,不仅是华夏民族共同地域上的长城,而且也是华夏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上的长城。在中国民族发展史上,长城成了华夏民族统一的象征。

秦始皇的这一系列措施,使得华夏民族在“大一统”中更加确定地成为了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但是,由于秦祚不长,15年后即被秦末农民大起义的浪潮所推翻。但继之而起的汉朝,仍承秦制。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封建国家经过农民战争的洗礼变得更加强大,“大一统”的思想经过董仲舒的发挥更加明确。董仲舒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董仲舒高举孔子的旗帜,把儒家各派和百家学说在《春秋公羊》的名义下统一了起来。于是,“大一统”思想,有力地推动了国家统一历史主流的前进,成了维系中华民族长期稳定的思想纽带。

在“大一统”思想的指导下,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封建国家,使华夏民族完成了向汉民族的发展和转化。政治上,汉武帝创设了刺史制度,把全国分为十三州郡,实行“编户齐民”,进行削藩,限制侯王政治势力的发展,逐步减少侯国的数目。经济上,颁行均输法、平准法,消除了郡国运输“往来烦杂,物多苦恶,或不偿其费”的现象,以京师为中心,建立了全国范围的商业网;统一和稳定了币制,颁行五铢钱。思想文化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儒学统一人们的思想。所有这些,表明西汉时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封建国家更集中、更强大,使统一成了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促进了华夏民族的统一和稳定,最后促成了华夏民族向汉族的发展和转化,在世界民族之林扎下了根。

华夏民族发展、转化为汉族的标志是汉族族称的确定。华夏民族统一于秦王朝,其族称曾经改称“秦人”,西域各国就有称华夏民族为“秦人”的习惯。汉代秦后,从西汉到东汉,前后长达400多年,且国势强盛。通西域、伐匈奴、平西羌、征朝鲜、服西南夷、收闽粤南粤,在对外交往中,其他民族称汉族的军队为“汉兵”,汉朝的使者为“汉使”,汉朝之名遂被他们称呼为华夏民族之名。吕思勉说:“汉族之名,起于刘邦称帝之后。”可见,汉族之名自汉朝始,秦汉时期是汉民族的形成时期。

汉族一出现于世界,便以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稳定性、少有的凝聚力和吸纳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历经2000余年的风雨洗礼,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人口从两汉时代的5000多万,发展到清朝道光年间的4亿多,又发展到现在的13亿多,成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民族。

在汉族的发展历史上,经历过两个特殊的发展时期,即魏晋南北朝和宋辽夏金元时期。

东汉以后,中原大乱,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四分五裂,到处是封建割据,纷争战乱。中国历史进入魏晋南北朝的大分裂时期。在大分裂、大混战、大动荡之中,各民族或部落四处流徙,北方匈奴、鲜卑、乌丸、羯、氐、羌纷纷入主中原,江汉地区的部分蛮族也涌进中原,在中原地区形成汉族与匈奴、鲜卑、乌丸、羯、氐、羌及蛮族交错杂居的局面;而北方汉人又大批南移,在长江及珠江流域形成汉族与蛮、俚、僚等南方少数民族或部落交错杂居的局面。最后,这些少数民族的全部或部分被汉族所吸纳,成为汉族大家庭的新成员,从而为汉族这个巨人增添了新的血液。

唐代以后,中国历史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大分裂、大动荡时期,先是五代十国的频繁更替,再是宋辽夏的三国鼎立,后是宋金的南北对峙和元代的民族歧视。然而,在新的大分裂、大动乱中,在中国历史上也曾煊赫一时的契丹族、党项族、女真族等少数民族,都相继被汉族同化,失去了本民族的特点,变成了汉族的一部分。即使到了近代,由于晚清时清政府允许汉满通婚,促进了汉满民族的融合,最后,大部分随清兵入关的满族后裔也被汉族所同化。而成了汉族的新成员。

可见,汉族是一个由许多民族混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民族。汉族之所以能成为当今世界第一大族,是其有海洋般的胸襟,吸纳和同化周边少数民族之百川的结果。

2.汉族风俗文化的形成与变迁

汉族风俗文化是随着汉民族的形成而形成,随着汉民族的发展而发展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经过先秦长期孕育的汉族风俗文化,终于在秦汉时期初步形成;并经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构,和隋唐时期的不断整合和发展,已基本成型;再经五代宋元时期的再次调整,到明清时已达到它在封建社会中应有的高度;但到了清代后期,由于西方文化的进入,促使它进行了再次的重构和整合,并实现了由古代风俗向近代风俗的历史性转变;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汉族风俗的发展和演变才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即社会主义风俗文化时期。下面,就汉族风俗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和演变情况作一简单的梳理。

第一,汉族风俗在先秦时期的孕育。

先秦时期,夏商周三代时,以农耕文化为特征的华夏民族,其风俗文化圈已基本形成。早期农业时代的各种风俗活动已具雏形。如在农业生产风俗方面,随着夏历的发明和使用,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二十四节气风俗也逐渐出现,并相继产生了与此相关的农业节候、耕植、祭祀、庆典等风俗文化事象。在婚姻风俗方面,周时已有同姓不婚的习俗,《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曰:“男女同姓,其生不番。”并出现了男女婚姻的中介人“媒妁”,《诗经·卫风·氓》曰:“非我衍期,子无良媒。”一些原始社会的风俗则被逐渐神圣化、规范化,并演变上升为礼俗,而成为统治者“广教化,美风俗”的主要内容。如《仪礼·士昏礼》即规定了缔结婚姻的六道程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即所谓的婚姻“六礼”。这一切都成为后来秦汉统治者风俗的主要习俗基础。

进入春秋战国,长期分裂,数百年间,战乱不息。社会大变动,使礼乐征伐白天子出的格局被打破了,“周末崩离,宾射宴飨食之则,罕复能行,冠婚饮食之法,又多变迁”。这种礼崩乐坏、社会动荡不安的时代环境也不利于风俗文化的充分展开和显现。秦汉之前,除黄河中游地区的中原风俗外,我国境内还存在着许多各具特色的地域性风俗,其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中原、齐鲁、燕赵、荆楚、吴越、巴蜀等地的风俗文化各自都有本身的特色。因此,风俗文化的融合和定型尚有待于国家统一,只能留给秦汉了。

第二,汉族风俗在秦汉时期的初步形成。

秦王朝建立后,疆域在“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尤其当一些传统风俗与统治者的利益相抵触时,统治者便以相当严厉的措施“移风易俗”。如秦王朝为了防止六国贵族的东山再起和劳动人民的结集反抗,用强制命令甚或暴力的手段,对春秋战国以来传统的民间执兵习武的社会风尚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扫荡;并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强行罢除了民间传统的“讲武之礼”,严禁聚众结社,练武习艺。

两汉时期,统治者继续以政权干涉的方式对风俗进行整饬。如“会稽俗多淫祀,好卜筮,民一以牛祭”,第五伦任会稽太守时,下令禁绝“淫祀”,“移书属县,晓谕百姓,民不得有出门之祀。督课部吏,张设罪罚,犯,尉以下。巫祝依托鬼神,恐怖愚民,皆按论之,有屠生辄行罚。民初恐怖”。在第五伦铁腕政策之下,会稽人好淫祀的习俗虽未禁绝,却也有所改变。

两汉“统一”风俗的行为除了以律法严加控制外,更多的注重以经治国,以经易风,力图将一切风俗习惯纳入儒家的道德规范之中,以达到“整齐风俗”的目的,以共同的文化来凝聚和划一人们的生活方式。两汉时期,统治者将先秦流传下来的包括婚礼在内的各种礼制,均加以重新整理和规范。如平帝元始之年,诏“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併马”;又据《白虎通》记载,汉人乘车尚须遵“车教之道”。而这种“车教之道”就是“礼”。

经过两汉统治者的大力整肃,使得汉代的异地异俗开始出现趋同的态势。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明显地出现了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格局。汉族各居住区的衣、食、住、行,婚姻、丧葬以及其他的礼仪习俗,都逐渐呈现出大同小异的形态。

与此同时,除夕、元旦、人日、元宵、上巳、寒食、端午、七夕、重阳等主要岁时节日的习俗内容也于两汉时期基本定型。如年俗,最能显现年俗文化内涵的贴门神、挂桃符、逐傩和放爆竹等习俗,在汉代均已出现,主要元素均已具备,足以说明汉代的年节已经成形。

这一切均可说明,在秦汉时期,随着华夏民族向汉民族转化过程的完成。汉族风俗作为一种完整的、基本统一的文化形态,已初步形成。

第三,汉族风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构。

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风俗的重构,最主要的特点是吸收和借用异族风俗文化来改造和丰富自己。具体而言,这种吸收和借用又体现在两个方面,即对国内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风俗文化的吸收和对外来宗教—佛教文化的借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民族在迁徙和战争中先后进入中原,并趁晋朝统治者内部争斗时,利用不同的方式,在传统的汉族聚居区内建立起自己的政权。这样,一方面,他们给汉族地区带来了胡服、胡床、胡食、胡坐等少数民族游牧文化;另一方面,他们在建立和巩固自己政权的时候,又难免遭遇了汉族先进农耕文化的抵抗,从而引起了胡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的强烈碰撞和密切交流,最终实现了汉胡风俗文化的融合。

在这种民族文化大冲击、大碰撞、大交流、大融合的过程中,汉族风俗以一种兼容并蓄的开放气度,吸收了少数民族风俗中健康有益的成分而丰富了自己,并对后世产生久远的影响:如对胡族踞坐胡床的吸收,它不仅是坐具的改进或变革,更深远的是它改变了汉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席地而坐的习俗,从而在礼仪、观念方面带来一系列的革命。又如胡服,即裤褶之类,由于比汉族的传统服装更合体,更适于劳作和行伍,故首先从军队中盛行,后来逐渐扩散到民间,为后来汉族社会男子衣饰实现从上衣下裳向上衣下裤的转变提供了可能。而胡饼,即我们现在所说的麻饼或芝麻饼,更是一经传人,则盛行2000多年而不衰。胡服、胡坐、胡食等胡族风俗的融入,大大地改变了汉族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佛教在民间的普及,又刺激了本土宗教道教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成为汉族发展史上道教、佛教传布弘扬最兴盛的时期。道教讲究修炼服药,认为修炼服药可使人成仙,长生不死。因此,从魏晋开始,服散成风,隐居修炼成了一种崇尚。而佛教则渲染极乐世界,人们只要诵经戒斋、立寺造像、布施财物便可修炼成佛,往生极乐世界,因此,凿石佛、造寺庙一时大兴;四月初八浴佛、盂兰盆,人死丧葬做斋七、百日等习俗应运而生。可见,宗教因素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风俗的重构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

第四,汉族风俗在隋唐时期的整合和发展。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自身还处于重构之中的汉族风俗文化还不具备兼容整合外来风俗的条件和环境。可是,魏晋南北朝的汉族风俗文化已出现了一种多元激荡的表象。这种多元激荡既表现在汉民族风俗内部,主要是南北风俗的冲突,而更为明显的是胡汉风俗之间的碰撞。胡化、汉化,及胡汉互动不断地反复扭缠,显示了冲突的持久性。尽管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少数民族的诸多风俗事象如潮水般涌人中原,并且大都落土生根,但毕竟大致只流行于北地,还未与整个汉族风俗完全相融,整合一体。

隋唐皇室以胡汉混血的血统奄有天下,直接标示了自魏晋南北朝开始的在多民族冲突融合中重构新民族风俗体系的历史进程已告一段落。隋唐境内民族文化的融合,不仅几乎完全冲破了胡汉风俗的壁垒,也大大淡化了两种不同风格风俗的界限。从而造就了一种“取我所需,尽为我用”的大家气象。这就无疑会逐渐打破因袭守旧的风俗文化状态,改变了排斥他族文化的社会心理和习俗,从而显示出一种开放、创新的社会精神风气。

随着隋唐两大王朝的建立,重新确立了完善化的中央政权,整个社会环境安定,休养生息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要求和心理欲望。隋唐统治者领悟到“正俗调风,莫大于此”。过节时,皇帝给在京的大臣赐宴,各地官员在当地宴享属官;上司给下属赠刀、尺,表示为政要审慎裁度。地方官员要向上级献农书,表示不忘农事;老百姓亲友、邻里之间要用青袋子装着优良的谷物、瓜果种子互相赠送,表示关心农业生产;村社都要提前酿“宜春酒”,届时祭祀勾芒神,以祷丰收等。这类由统治者亲自推行的习俗,带有鲜明的社会功利目的,可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其流行的区域非常广泛,为大江南北不同地区的百姓共同传承、实施和恪守。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相比,隋唐风俗的演变具有一种广泛性和普遍性特征。

隋唐两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高速发展、各种封建政治制度不断完善的时期,这一阶段风俗文化的演变,经过不断的整合,已显现出完备、定型和成熟的状态。

第五,汉族风俗在五代宋元时期的再次重构。

五代宋元期间,国家再度分裂,汉、契丹、女真和党项的势力此消彼长,几个政权并立:北宋时是宋、辽、西夏三足鼎立;南宋时,先是宋、金,后是宋、元的南北对峙。宋与各个并立政权之间既有征战,也有持久的和平时期。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接触交流频繁,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一方面是先进的汉族文化层层推进,成为文化交流与融合的主导力量,同化了少数民族;另一方面,少数民族的习俗观念和粗犷风格,也影响了汉族。南宋定鼎临安,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又一次人口大迁徙,汉族人口大批地推进到南方各少数民族居住区;元朝时,在大批少数民族内迁中原的同时,又有大批汉族人遣发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南北融合,不同民族交互杂居,引起各民族风俗的交会、融合。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汉族风俗不断地吸取各少数民族风俗文化的因子,而实现了自身的再次重构。如北方金人治下的汉族与女真人的错杂而居,“久习胡俗,态度嗜好与之俱化,最甚者衣装之类,其制尽为胡矣”。胡化成了宋元时期汉族风俗演变的主要特点。

此外,宋代社会科举制度的完善和城市商业的繁荣,也给当时汉族风俗的演变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婚姻重钱财的社会风气,使富商与官僚普遍联姻;婚姻重科举士人,导致士庶不婚的陈规大体打破,使婚俗发生了巨大的变异。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程朱理学形成,“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把儒家的纲常与佛教的禁欲主义相糅合,封建的“三纲五常”被视为不可触犯的“天理”,对后世风俗的演变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六,汉族风俗在明清时期的再次整合和发展。

我国社会向来重本轻末,且以农为本、以工商为末。但到了明清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产品的逐渐丰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需求增长,刺激了手工业和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汉族风俗一反千百年来形成的“重本轻末”的风俗观念,而信奉“农商皆本”,各地民众纷纷改农从商,弃农习技。“传云: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而今则一切反是。”。连许多风俗事象本身也被赋予浓重的商业色彩。一些大型的民间文娱活动,往往由商人的会馆、公所出资、组织,或由巨商大贾赞助、牵头。如北京的花会组织,清代乾嘉以后大多已演变成了商业性演出。连过年这样的重大节俗活动,也被商人用来搞促销活动。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明清时期是封建集权制度高度发达的时期。统治者对人们的衣食住行、婚姻丧葬、社会交际等都有严格的礼制规定,有的甚至科以严刑峻法。但是,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社会上出现了追求婚姻自由、生活美满、个性解放等时尚,对传统的婚姻礼制和伦理观念提出了严重的挑战,统治者所制定的法令、规定已形同虚设。社会风俗总要突破礼制的束缚,而高举张扬个性的大旗,这充分说明了明清时期汉族风俗文化的成熟。

这种以人性、人本为标志的风俗文化的成熟状态,在清代的风俗文化中表现得更为鲜明。清代风俗所体现的对人性的尊重已超过了以前的任何一个朝代。这种尊重首先体现为人生礼仪风俗的日趋丰富,以及这种礼仪风俗的内容本身更趋向于对人性、人情的关注。其次,即使在以求神拜佛为主要内容的信仰风俗中,也更多地掺入了人本精神。如清代人们所供奉的俗神中,绝大多数是历史上曾有过的著名人物,如关羽、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自不用说;即使如明代的末代皇帝朱由检,在浙江宁波一带也被当做神来供,名之曰太阳菩萨。在这里人们所表达的并非仅仅是求神拜佛的迷信心理,而所寄托的只是一种对故国怀念的民族感情。再次,各地的民间庙会,本是迎神赛佛的信仰活动,但发展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乾隆以后,其活动内容除娱神外,更多地注入了娱人的成分。庙会习俗已从单纯的祭祀习俗发展为具有浓厚商业氛围和热烈娱乐气息的综合性民俗活动,“逛庙会”成了具有娱人、悦神双重文化意义的习俗。如京城的“逛庙”成了清代风俗文化中的一景,而且规模越发盛大。再如南方的“傩舞”,在清初还是一种纯粹的驱鬼辟邪活动,但到了清代中叶时,已逐渐吸收了娱乐的成分,最终演变成以娱人为主的“傩戏”,并成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娱演出活动,体现出群众性、自娱性和世俗性特点。

第七,汉族风俗在近代的历史性蜕变。

鸦片战争后,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西方生活习俗也相继输入。在“西俗东渐”潮流的推动下,汉族社会的价值观念开始更新,封建性古老习俗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男耕女织、重农轻商的淳朴民风日渐式微,传统礼俗发生了变化和解体,在清代汉族风俗发展史上先后出现了太平天国的“礼俗改革”、洋务运动时的“风气初开”和戊戌维新时期的“天下移风”,汉族社会风俗文化逐步朝近现代化方向变迁,社会风气为之一变。人们用近现代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改造农业社会的传统风俗,将其中不民主、不文明、不科学、不卫生的习惯抛弃,对其中优良的民族文化则加以改造,使之逐步向现代化方向演进。

三、汉族风俗文化的基本特点

1.农本

汉族社会是传统的农业社会,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娱乐、消费等都离不开农业。可以说,汉族风俗这棵大树是在农业的土壤中生根、发芽、长叶、开花、结果的,所以它首先具有鲜明的农本特点。如汉族社会起源甚早,至今仍流传不衰的春节,它的原初意象是农业丰收后的庆祝活动,“年”者,即禾熟之意。立春,作为节日,其主耍习俗活动是鞭打春牛,用意十分明确,劝耕也。端午,在南方,其最为精彩的活动是龙舟竟渡。对此一习俗本意的推测,有祭图腾、祭屈原等说法,但也有学者认为是祭祀谷神。汉民族普遍崇拜的龙,它的最主要功能是降雨,还是与农业有关。至于汉族社会的生产职业风俗,那更是以农为本,重本轻末。如果说汉族文化是属于一种农耕文化的话,那么,汉族风俗则可称是农本风俗。

2.儒化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学说就成了统一汉族思想心理的惟一理论体系。整个汉族社会成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语都要接受儒家文化的规范,一切的文化样式全被罩于这一思想体系之下,风俗文化当然不能例外。所以,汉族风俗在长期的发展和演变中,又给自己打上了深刻的“儒化”印记。以饮食风俗为例,秦汉时人认为民间那种“淆旅重叠”、“众物杂味”的大摆宴席,不仅是造成当前食物不足的原因,也根本不符合崇俭黜奢的儒家礼制,所以主张应恢复以往“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肉,旅饮而已”的饮食制度。筵宴过程最重长幼、尊卑、亲疏、贵贱有序、有别,《史记·武安侯列传》上记丞相田蚣举办家筵时,田蚡坐在东向的首席上,他的哥哥却坐在仅次于他的南向座位上。这是因为身为丞相的田蚡不能因为哥哥在场而违礼,他的官位比他哥哥高,只有东向坐才符合他的丞相身份。先秦儒家饮食礼仪对汉代产生了较大影响,从汉代画像砖、画像石、帛画、壁画中常见的宴饮图来看,这套饮食礼仪,在汉代似普遍遵循着。

秦汉时期婚姻家庭生活更是完全纳入了儒家的伦理道德规范之中。婚仪之“六礼”自不必说。即便是离婚也有具体的规定,有“七去”、“三不去”的原则。这些离婚原则实际也完全是经学的模式。班昭《女诫》曰:“《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违,夫故不可离也。”因此,丈夫即使行为不端,妻子也不得要求离婚。但是,秦汉时妻子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和丈夫离婚:一是丈夫悖逆人伦,二是丈夫杀妻父母,三是丈夫废绝纲纪。这些特殊规定也仍然是符合经学的。

在秦汉时人的日常生活中,儒化是无孔不入的,渗入到民间时俗的方方面面,左右着人们的行为举止,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当时的重让敬贤、知恩图报、讲气节及品评之风。秦汉如此,秦汉以后的历朝历代更是如此。尤其是宋元以后,程朱理学对汉族社会风俗文化的控制更是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主义主张的推行,已将风俗的儒化推向极致。

3.兼容

汉族风俗的兼容性特点也非常明显。早在汉族风俗形成之前的春秋战国时期,赵国的赵武灵王就“始出胡服令”,实行“胡服骑射”,大规模吸收其他民族的风俗文化来充实和发展自己。这一事例说明汉族风俗在孕育时期就已有兼容并蓄的博大胸怀。秦汉时期,汉族风俗在形成过程中,照样大量地吸取了异族风俗的优秀成分。如葡萄、芝麻(胡麻)、胡椒、姜等,都是张骞通西域后从西域各国引进的。此外,如琵琶、胡笳、笛等也是在两汉时期从域外传人的。据史料记载,汉灵帝“好胡服帐,京师皆竞为之”,一时间,洛阳城内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成为上层社会追求的时尚。汉族风俗的兼容性特点,由此可见一斑。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更是汉胡风俗大交会、大融合。汉族风俗如海绵吸水般地借鉴了北方少数民族的胡坐、裤褶等“胡俗”。胡坐的流行,改变了汉民族自古以来席地而坐的坐姿;裤褶的服用则改造了传统的袍衫之制。至于发生在近代史上的中西文化交流中,汉族风俗对西方风俗的借用和吸取,其兼容性特点就表现得更为突出。

考察今天仍在民间流行的许多风俗事象,可以发现,它们的原初有好一部分是从异族风俗中交流得来。如以农业生产风俗而言,粮食作物中的玉米、番薯,经济作物中的棉花、花生,园艺作物中橡胶、胡椒等等,皆来自外国。再以娱乐风俗而言,魔术、电影、电视等,也系从外国传来。一部风俗史无疑就是一部中外或汉胡文化交流史。我们只要略作观察,就可以发现在我国历史上先后出现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党项、契丹、女真、蒙古、满、回、彝、僮等少数民族的风俗文化因子,都可以在汉族风俗中找到它们的影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某种意义上说,汉族风俗是在历史长河中不断地汲取不同民族的文化养料而逐步发展起来的。

4.神秘

汉族古代社会是封建迷信充斥的社会。早在汉族风俗处于形成阶段的秦汉时期,神鬼横行、谶纬迷信迷茫于世。“汉代,仍为迷信之世界”,“若西汉固仍一鬼神术数之世界也”。在当时,自然崇拜、巫术禁忌已深入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从社会上层到乡村僻野的平民百姓,无不笼罩在一片神秘的迷雾之中。如妖异、灾变、求雨、卜筮、巫蛊等迷信活动随处可见。“神仙”成灾,方士泛滥。巫婆、神汉、方术士,招摇过市,被统治者待若上宾,虔诚的信徒们奉之如神。这种全社会好巫信鬼的现象,受到了一个包罗万象的神学理论体系的支持,扬雄的《太玄》,焦延寿的《易林》,京房、张浩、尚广等人的《周易占》,风靡一时的谶纬学,还有太乙、遁甲、六壬三式等等,使当时的迷信行为上升到哲学的高度,表现出占卜哲学化和哲学巫术化的时代特色。这一切,都给汉族社会的风俗文化笼罩上一层层神秘的面纱。

汉武帝“为伐南越,告祷太一,以牡荆画日月北斗登龙,以太一之星,为秦一缝旗,命曰灵旗,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上行下效,民间生活也处处充斥着巫术迷信,即便是在良辰佳节亦是这样:年节放爆竹、祀门神、挂桃弓苇矢,皆是在驱鬼;元宵节祭祀太乙神,上巳节女巫在河边进行消灾除邪、祓楔疾病仪式,端午节除恶禳毒等等,各种活动莫不如是。

汉族风俗这种先天带有的神秘色彩,一直被后世所传承。魏晋南北朝时的各种天意崇拜,如风角、望气、算命、看相、风水、测字、卜卦、轨影等,宋元以及明清时期的造神运动,明明是民族英雄,如岳飞、文天样、戚继光、郑成功、张苍水等,为了纪念他们,非得立庙塑像,四时香火供奉。更有一班善男信女奉之为神,求签许愿不已。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在风俗文化的关照下,都被罩入神秘之浓雾中。

更有甚者,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许多的禁忌习俗,本来是为了普及科学知识,民间也涂之以神秘色彩。如民间不准小孩捕捉青蛙,因为青蛙是益虫,有利于农业生产;但在风俗中,却被说成青蛙是雷公,或龙公子,捕捉青蛙要遭雷劈,或走路时踢破脚趾头。汉族风俗的神秘性特点是十分明显的。

四、汉族风俗文化的变迁轨迹

1.由野而文

汉族的许多风俗事象形成于初民社会,或呈一种原始信仰的形态,或带有野蛮、粗犷的风格,显得低级、愚昧和落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化,其中一部分习俗得到改进,逐渐理性化、文雅化。如古代的傩舞,在北朝时还显得比较的原始和粗犷。《隋书。礼仪志》记北齐岁末傩仪曰:

齐制,季冬晦,选乐人弟子十岁以上,十二岁以下为倔子,合二百四十人。一百二十人赤帻、皂褠衣、执鼗;一百二十人赤布裤褶、执鞟角。方相氏黄金四目,熊皮蒙首,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又作穷奇、祖明之类,凡十二兽,皆有毛角。鼓吹令率之,中黄门行之,冗从仆射将之,以逐恶鬼于禁中。其日戊夜三唱,开诸里门,傩者各集,被服器杖以待事。戊夜四唱,开诸城门,二卫皆严。上水一刻,皇帝常服,即御座。王公执事官第一品已下,从六品以上,陪列预观。傩者鼓噪,入殿西门,遍于禁内。分出二上阁,作方相与十二兽舞戏,喧呼周遍,前后鼓噪。出殿南门,分为门道,出于郭外。

又是“黄金四目,熊皮蒙首”,又是“执戈扬盾,又作穷奇、祖明之类”,又是“凡十二兽,皆有毛角”,又是“作方相与十二兽舞戏,喧呼周遍,前后鼓噪”,可见当时的舞蹈大多是装扮成野兽,作身躯的狂扭和大声的喊叫,所体现的是人类本初的一种野性。但到了唐朝时,除夕的傩舞队伍中已有了傩翁傩母的戏剧性表演,而且其装着打扮也不如北朝时的恐怖。李绰《秦中岁时记》曰:“秦中岁时日,傩作鬼神状,二老人各为傩翁傩母。”当时傩戏中的傩翁一般穿“朱衣画裤”,傩母一般是“青衣画裤”,傩鬼又都是“染面唯白齿”,显得比较可爱了。古代的傩仪,在后世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专业表演的戏剧和舞蹈,一是群众在广场演出的傩仪。不论是哪一种表现形式,或动作优美,格调高雅;或装扮滑稽,逗人发噱,后来都成为普通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项目。再如早期的巫术,人们可以用它来治病,显得愚昧、荒诞。但在汉族风俗的发展史上,我们则可以看到,就是从这种愚昧、荒诞的巫术中,却发展出中医、气功,以及艺术。由野蛮而文明,仅从傩仪和巫术这两个事例中,我们已能看出汉族风俗演变规律之一斑。

2.俭奢互变

读中国古籍,常可见古人关于“习俗日奢”的感慨,历朝历代的风俗,当这一朝代刚建立时,其风俗总是简约、守成、清俭的;到了天下甫定,社会生产力得以恢复,人民安居乐业时,社会风俗就开始向“奢侈”转化。如汉初“其民好学,尚礼义,重廉耻”,其俗“重厚”、“敦愿”、“持重”;但到了汉武帝以后,则“郡国辐辏,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列侯贵人在服僭上,众庶仿效,差不相及”。社会上下,风气皆奢汰矣。再如明朝,“明初风尚诚朴,非世家不架高堂,衣饰器皿不敢奢侈”,“富厚之家,多谨礼法,居家不敢淫,饮食不敢过”;但到了明中叶以后,“风俗自淳而趋于薄也,犹江河之走下,而不可返也”。而且,每一朝代都说自己这一朝比过去要“奢侈”。如清人说现在的习俗比明代奢侈,清末说比清初奢侈,民国又说比清代奢侈,如此等等。说明俭奢互变其实是汉族风俗文化演变的一条基本规律,说明风俗的所谓俭奢是由社会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每一朝代的新建,大多是以打烂前一朝代的国家机器为前提的。而在打烂国家机器的同时,也难免使社会生产力遭受重创。所以在新的朝代建立时,又须对社会生产力加以重新恢复和发展。而此时社会生活水平较低,社会风俗只能是俭约、朴厚的。而一旦社会生产力得以恢复,人们的生活水平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人们的各种消费需求难免随之而增长。于是社会风俗就会向奢侈方向转化。另一方面,一朝比一朝“奢侈”,则是相对而言的,这其实是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表现。所以不能老是拿从前“一箪食,一瓢饮”的水平作标准来指责生活的改善。而且,一定程度的“奢”,只要引导得当,避免穷奢极欲,还可以促进商品经济的活跃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正如清人魏源所云:“俭,美德也;禁奢崇俭,美政也。然可以励上,不可以律下;可以训贫,不可以规富”,因为好比“同室博弈而金帛不出户庭,适足损有余以益不足,如上并禁之,则富者益富,贫者益贫”。

3.汉胡相杂

世界上每一个民族的风俗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不可能仅靠自身纯之又纯的积累而完成,而只能通过在自身积累的同时,不断博采异族文明来丰富和改良自己的过程来达到发展的目的。正如美籍人类学家罗伯特·路威(R.Lowie)在《文明与野蛮》一书中所说:文明是一件东拼西凑的百纳衣,谁也不能夸口是他“独家制造”;“转借”实为文化史上的重要因子。早在公元前302年,战国时期的赵武灵王“始出胡服令”,命将军、大夫、嫡子、代吏均着胡服,穿着胡“靴”,抛掉战车,骑上备有马鞍的战马去迎击敌人,“胡服骑射”,可以说是汉族风俗文化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吸收其他民族风俗的著名历史事件。由此可见,当汉族风俗文化于秦汉时期形成之时,其身上已带有胡文化的血统。两汉时期,又从大秦(罗马)输入了各种毛织物和棉布,改变了中国只用丝、麻的习惯,用氍毹铺地待客成为时髦之举。作为来自外国的高级毛织物,也是时髦之物,与锦绣一道被视为珍品,竟下令禁止商人穿着。我们今天日常食用的葡萄、芝麻(胡麻)、胡椒、姜等等,都是张骞通西域后从西域引进的。今天我们称为国乐的琵琶、笛等也是从域外传来。古代的“百戏”流传为现代的杂技、马戏、魔术,在当时无一不吸收了外域艺术的影响。汉灵帝“好胡服帐,京师皆竞为之”,一时间,洛阳城内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成为上层社会追求的时尚。魏晋南北朝时期,更是汉胡风俗大交汇、大融合时期。汉族流行至今的坐姿,就是这一时期吸取“胡坐”而来。假如没有当初的汉胡交流,和汉族对胡族文化的借鉴和吸取,恐怕今天我们还得席地长跪而坐。

到了唐代,中亚、西亚各民族移居长安和其他内地的人很多,他们带来了印度、波斯的风俗习俗、宗教信仰,对我国人民的生活习尚发生了深远的影响。佛教、袄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教的一些教义、仪式、禁忌,大大改变了信徒,甚至非信徒的生活习俗;而对胡腾、胡旋、柘枝等舞蹈的迷恋,竟成为开元、天宝之际统治者淫靡堕落,朝野纵情声色,国家迫近祸乱的一种征兆。

至于今天许多人所抽的香烟,大约是明万历年间由吕宋(菲律宾)传来,当时据西班牙语名称译为“淡巴菰”。此物传播之快、范围之广、流传之久,竟在舶来品中位居榜首,明末清初即已“遍满宇内,无人不嗜,名之曰相思草”。

从汉族风俗文化的发展和演变历史看,汉族不是从古以来就闭关自守、与世隔绝的民族,汉族文化与许多异质文化有过交流。汉族风俗就是在不断汲取“胡俗”优秀养料的过程中逐步发展和演变的。

4.礼俗互动

“礼是成文,经过国家制定,期于能使上下共同奉行的;而俗则是一般的习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的。大致说来,礼,是范围人心,引导大众为善的;而俗则是有善的,也有不善的。”“礼被公认为合情合理,有范围人心和维持、安定国家社会的效用,而且易于施行,于是由政府采用,或者更加以斟酌损益,著之文书藏之官府。”考察汉族风俗形成、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可以发现,一方面,许多社会风俗事象大多裹上了一层重重的“礼”的外衣,这是统治阶级的礼俗制度垄断民间文化的结果;另一方面,历朝历代的社会风俗在其发展和演变过程中,总是要打破这种“礼”的束缚和规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违礼越制”、“礼崩乐坏”的景观。所以,我们追寻汉族风俗的发展和演变踪迹时,就会觉得“礼”与“俗”的关系就如同堤与水的关系,既相辅相成,又相斥相反。在社会上流行的风俗总是想寻找自由发展的条件和空间,而作为规范风俗的礼,则欲将“俗”严格地控制在所给定的有限范围内。这种“礼”和“俗”的互动,贯穿于整个汉族风俗形成、发展和演变过程的始终。

秦汉时期,秦王朝兼并六国,在秦国风俗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六国的礼仪,形成所谓的“秦礼”,以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矫正各地风俗。汉代,从汉元帝始,掀起了一股恢复三代“古礼”的浪潮,确定“三纲五常”为中国封建礼制和伦理规范、社会秩序的最高准则。明确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强调社会的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创制出许多适应于新的封建统一王朝的政权结构的礼仪。如叔孙通起朝仪、定宗庙仪法;武帝草巡狩、修郊祀、建封禅、兴大学;刘歆、王莽营明堂、辟雍;东汉明帝时定南北郊、冠冕、舆服制度,等等。朝廷所创制的礼制文化的扩张不可能仅局限于上层社会,它还会下渗和普及于民间群体,对民间风俗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汉代日常生活社交方面的风尚,诸如冠、婚、丧葬、乡饮、大射、投壶等习俗,就明显地存在礼制化的特征。这就是所谓“上以风化下”。

另一方面,民间社会所创制的风俗文化也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对统治者的礼制文化施以影响。民间风俗文化的不断运动,总是要对礼制文化发起一次次的冲击,迫使统治者对礼制文化作出不断的修整。这种修整大多是以统治者将某些“俗”的东西加以吸收,使之上升到礼的高度而告终的。如古代的礼制规定“婚礼不举乐”,但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民间婚礼纷纷举乐,最后统治者在自己举行婚礼时,也从民间婚礼形式奏以鼓乐。此后,婚礼举乐就被礼制文化所吸收,成为礼之一部分,使得“婚礼举乐”这一风俗文化事象得以更稳定地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又如过生日,这在汉代以前是从未见过的风俗事象,初见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籍,当初只在民间流行。但到了隋唐时期,连皇帝也过起生日来,并名之曰“千秋节”。而到了宋代,以皇帝生日而定的节日就全面进入了礼制文化的范畴。生日风俗也就被提升到了“礼”的高度。这又为生日风俗文化的传播和传承提供了更大更深远的空间和时间。

秦汉以降,汉族风俗一直多以礼俗的形式呈现出来,除丧葬礼外,还有婚礼、诞生礼、冠礼、寿礼、祭礼、社交礼及年节中的礼仪等等,不一而足。这些风俗事象中,俗中见礼,礼中含俗,难以分别。因此,一方面,礼制的下渗和普及,使各地的风俗在差异中显出同质的内容;另一方面,风俗事象一经写入经典,逐步上升为礼俗,便可获得充分的生存活动的空间。这种风俗与礼制的混合体,是上层文化和下层文化不断互相交流、融会的结晶。

以上只是就汉族风俗演变的一般规律而言,并不能概括汉族风俗传承和变异的所有情况。掌握汉族风俗演变的这些基本规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汉族风俗演变的历史,正确评价这种演变的合理性。

五、汉族风俗文化的研究

1.汉族风俗文化研究的历史回顾

我国的风俗研究有悠久的历史。早在周时,就有了“采诗之官”,他们到各地收集有关风俗资料,以供统治者“知得失”、“自考正”。春秋时的大思想家孔子,针对风俗的特点,提出了“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著名论点。到了汉时,朝廷更是专设了乐府,它虽系以采集各地民谣为主,但仍不失为我国最早的风俗研究机构。此后,风俗研究日趋受到重视。历代历朝的官修史书都把风俗当做记录的内容之一;各种文人笔记也喜欢以一定的篇幅用于载录风俗事项。到魏晋南北朝时,则出现了第一本风俗专记。以后各种风俗著述不绝于世。风俗研究这一优良传统始终得以继承,并被发扬光大。考察汉族社会的风俗研究历史,可以发现,历朝历代的风俗研究基本上以采录和记述为主。而这种采录和记述又有附录式、兼录式、专录式、汇录式和考索式等区别。

附录式记述,即古人在叙事、说理时附带记录了一些风俗资料,如先秦诸子百家的言论、著作对风俗事项的载录都是附带性的载录。

兼录式记述,则是在记载朝代沿革、帝王变更等历史大事时,也兼顾记录当时的风俗。如《史记》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历史著作,其中就兼记了当时汉族社会的许多风俗文化,主要集中于《货殖列传》和《乐书》中。其中《货殖列传》对当时各地的民情和习俗的记载颇为详尽。又如《汉书》,其中的《地理志》和《礼乐志》就记载和论述了当时各地的民风及婚礼、乡饮礼、丧葬礼等风俗内容。此后,各种史书、地方志对风俗的采录均属兼录的范畴。

而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荆楚岁时记》,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录式风俗著作。记录了两晋南北朝时楚地的岁时节令和风物掌故,内容包括历史事件与人物、农事、生产、防病治病及卫生、祭祀祖神、婚姻和家庭、文娱、体育及旅游活动、迎新去恶等方面。《梦粱录》则详记南宋都城临安建制、人物和风俗民情,比较全面地展现了当时社会丰富多彩的饮食生活。

唐宋时期出现的《岁时广记》则是一部汇录式风俗著作。《岁时广记》采集宋代及宋代以前诸书的岁时风俗内容,如《月令》、《尔磡、《淮南子》等,按目分隶,载录元旦、立春、人日、上元、中和、社日、寒食、清明、佛日、端午、天贶、三伏、七夕、中元、中社、重九、下元、冬至、交年和岁除等节日的各种节俗活动,对后人研究宋代或宋以前的岁时风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明清时期则有大量的考索式风俗著作出现,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日下旧闻》和《日下旧闻考》。《日下旧闻》中的“风俗”门,重在汇录和考索岁时节日风俗,引书上到先秦的《周礼》,下到明清的《野获编》、《帝京景物略》、《北京岁华记》、《燕北小记》和《燕都游览志》等,可谓集了清代中叶以前燕地风俗书籍之大成。《日下旧闻考》扩大了原书的篇幅,“风俗”就用了3卷的篇幅,将原书的60余条扩至180余条,使之成为清代记述和考汇北京风俗的最完整的资料总集,在汉族风俗研究史上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独特贡献。另外。还有《通俗编》,记录和考索我国丰富的民俗用语和风俗事象,系编著者多年用力搜索有关书籍和见闻积累所得。其中分时序、伦常、仪节、祝诵、行事、交际、称谓、神鬼、释道、艺术、妇女、货财、居处、服饰、器用、饮食、俳优、故事等卷,记录和考证风俗最详。而清代余怀的《妇人鞋袜考》、蔡子嘉的《历代服制考原》、俞敦培的《酒令丛钞》、毛先舒的《常礼杂说》等则分别对历代服饰、礼仪、娱乐等习俗资料加以汇集和考证,均具有独特的风俗学术价值。

从附录式,到考索式,这反映了我国古代风俗研究所走过的基本历程。而到了近代,直到张亮采《中国风俗史》的出现,则表明我国的风俗研究已进入系统、综合和思辨的新时期,标志着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风俗学研究已真正出现。

2.现代民俗学中的汉族风俗研究

我国现代民俗学的建立是从歌谣研究起步的。1918年初,刘半农、沈尹默、沈兼士、钱玄同四教授经校长蔡元培批准组成北京大学歌谣征集处,发起征集歌谣,以此揭开了我国民俗学研究的序幕。1921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妇女杂志》月刊自第7卷1月号起开辟了“风俗调查”专栏。风俗研究引起社会的重视。1922年底创办的《歌谣周刊》,先后发表了大量的风俗研究文章,如温寿链的《福建龙岩县的风俗调查》、郑孝观的《江南风俗一零》、杨德瑞的《北京的旧式结婚》等。之后,北京大学又成立了风俗调查会。调查会制定通过的“风俗调查表”,是我国第一份比较正规和全面的风俗调查提纲。这个调查表,将风俗范围分割为环境、思想和习惯三大块,共54个方面,概括较全。风俗调查会还编辑了《妙峰山》、《东岳庙》、《北京市招》等3种风俗书籍。钟敬文先生认为北大歌谣研究会和风俗调查会是“着手较早,而努力亦比较集中的”,“终于做了中国民俗学工作的开始者,并且成绩很不坏……合国人知道研究风俗也是一件重要的工作”。

1927年11月,中山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正式以“民俗学”命名的组织—广东中山大学民俗学会,创办了《民俗》周刊,其中的“槟榔专号”、“清明专号”、“中秋节专号”、“旧历年专号”、“神的专号”(4次)、“妙峰山进香专号”、“胥户专号”等,均以风俗为研究对象;陈锡襄《风俗学试探》则对风俗研究的学科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后来出版的《民俗季刊》,发表了王兴瑞和岑家梧的《琼崖岛民俗志》、刘伟民的《东莞婚俗的叙述与研究》,以及顾颉刚、刘万章的《苏粤的婚丧》,周振鹤的《苏州风俗》,顾颉刚的《妙峰山》等文章,均包含了风俗研究的内容。

1930年前后,钟敬文、钱南扬、娄子匡等在杭州发起,成立了中国民俗学会。编辑出版《民俗周刊》以及《民俗学集镌》两辑。所发表的《紫姑的姓名》(娄子匡)、《从祭祀说起》(钱南扬)、《南阳婚俗》(蔡一木)、《“迎紫姑”之史的考察》(黄石)、《金华斗牛的风俗》(钟敬文)、《周汉风俗和传说琐拾》(顾颉刚)等,均是风俗研究方面的文章。可见我国现代的民俗学活动,虽以歌谣研究为肇端,但风俗研究始终被放于重要的地位,体现出现代民俗学对社会风俗文化的重视和尊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现代的民俗学运动中不断涌现出风俗研究的专门性著作。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尚秉和的《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杨荫深的《衣冠服饰》、贾仲的《中华妇女缠足考》、杨树达的《汉代婚丧礼俗考》、陈顾远的《中国婚姻史》,以及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李家瑞的《北平风俗类征》等,可以说现代民俗学运动中出现的风俗研究专著较之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要系统、深刻。

3.汉族风俗史的研究和写作

我国的思想文化界自古以来就有重史的学术传统,对风俗史的探讨和研究也是如此。其目的无非是为了“以史为鉴”,达到净化社会风气,改良民众风俗,实行文治教化。因此,历史上先后出现了大量对风俗文化事项进行纵向考索的、属于史料汇编性质的类书、笔记。这种考索和汇编,就某一事项本身而言,已对它的起源、演变均有详实的考据和分析,勾勒出它的变迁历史,不啻是一部风俗专门史。但这些考索和汇编性质的杂记和类书,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毕竟还不属于具有学科意义的风俗史著作。到了清代末年,在我国风俗研究史上才出现了第一本系统研究中国风俗史的学术专著。这就是于清宣统二年(1912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张亮采的《中国风俗史》。该书除《序例》外,共分4编10章122节。从远古的浑朴时代一直写到明代,首次分门别类地梳理了中国风俗的发展历史。如第一编“浑朴时代”,作者又分“黄帝以前”和“黄帝至夏商”两章叙述,在第一章“黄帝以前”中,又分“太古人民之饮食衣服居处”、“畜牧”、“农耕”、“贸易”、“金属器物之使用”、“婚婀”、“丧葬祭祀”和“歌舞”等八节;第二章“黄帝至夏商”中,则分“饮食衣服”、“宫室”、“文字”、“漆器陶器之使用”、“人民之程度”、“婚姻”、“丧葬”、“祭祀”、“养老”和“谚语”等十节。从这两章的目次可以看出,作者叙述每一时代风俗的事项不尽相同,而是有所侧重。这样既可避免面面俱到之弊,又可突出时代的特点。另外,作为一部中国风俗通史,作者并不是一味地堆砌资料,引经据典,描摹事象,而是叙中有议,力表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尤其是对良风和恶俗作了较为精辟的甄别,这表明了作者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风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及影响有深刻的认识。同时,在书中作者对风俗的界定非常广泛,一些现在看来纯属上层文化的内容亦纳入其中,诸如“仕宦”、“清议”、“科举”、“朋党”等,体现了作者对风俗的理解和认识,认为上层社会的风尚同样也属风俗的范畴。这样就奠定了该书在中国风俗文化研究史上无可否认的学术价值。

此后,我国的风俗史研究在民国时期出现了一个小高潮,先后出版了许多属于风俗文化专门史方面的著作,如《中国婚姻史》、《中国妇女生活史》、《中国体育史》、《谜史》等。并且在这一时期,邓子琴先生完成了《中国风俗史》的写作,虽然该书的出版则是迟至1988年,且现在所能见到的已不是它的全貌,但该书仍是继张亮采《中国风俗史》后,对中国风俗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加以系统、全面,并更详尽地进行研究和勾勒的风俗史著作。

到了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中国民俗学的复兴,中国风俗史的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高潮,更为系统、全面、完整的风俗史著作先后问世。其中1995年9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编中国习俗史》,按远古暨三代、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元代、明代、清代和民国10个时期断代,每个时期1卷,对中国风俗的发展和演变历史进行了全面的勾勒。但由于该书本为百卷本《中国全史》中的有关风俗文化的10种集编而成,故各卷体例各不相同,如上古以社会团体习俗、生产(行业)习俗、生活习俗、婚姻习俗、丧葬习俗、宗教礼仪习俗分章;而秦汉则只有服饰、饮食、居住、交通、婚姻、丧葬等生活和人生礼仪方面的内容。从行文看,更多的带有志的性质,从而影响了它作为风俗通史的整体学术价值。1992年1月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0卷本《中华文明史》,全书按史前、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夏金、元、明、清代前期、清代后期断代,每个时期1卷,每卷均含有民俗文化史的内容,如第八卷(明代)有“物质生活与风俗习尚”,下含衣着风尚与服饰、饮食文化与社会生活、明人的行止与舟车、婚嫁丧葬制度与习俗、年节与游艺娱乐活动、畸形的社会现象等内容。如果把各卷中的民俗文化史部分集中起来看,可以说是一部比较完整的风俗文化史。此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出版的严昌洪的《中国近代社会生活史》,则系统勾勒出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在西俗东渐和经济政治变革大潮之下社会风俗演变的轨迹,着重论述古老风俗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中西风俗的冲突和融合,经济政治改革与风尚变迁等重要问题,并对太平天国的礼俗改革、义和团风习与民俗的关系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提出了新的见解,是我国第一部近代社会风俗史专著。另外,在风俗专门史方面,则有徐吉军的《中国丧葬史》、陈华文的《丧葬史》等,均是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风俗史专著。

然而,现在所能见到的所有风俗史或风俗专门史,均是以中国这一国家的风俗文化为对象来勾勒和叙述风俗文化的发展和演变的,而以一个民族的历史上的风俗文化为研究对象,并从古籍的、考古的和民俗的多方面的资料人手,加以互相印证,从而勾勒出这个民族风俗文化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轨迹的风俗史著作,则还未有见到,而本书就是想在汉族风俗文化史这一领域作出我们的努力。

本书以汉族的孕育、形成和发展为线索,从历史背景、风俗文化的变迁、风俗文化的主要特点、风俗文化的基本构架和风俗史学概况等五个方面人手,力图全面、系统地描摹汉族风俗文化的源起、发展和变迁过程;并在此基础上,努力对汉族风俗文化的源起、发展和变迁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征进行探讨。在具体叙述中,则根据汉族风俗文化形成、发展和变迁的特点,按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代前期、清代后期和民国等9个时期加以断代;并以历史变迁为经,以生产风俗、生活风俗、礼仪风俗、岁时风俗、信仰风俗和社会风俗等风俗事象为纬,对各个历史时期汉民族风俗文化的基本模式加以重构和再现。我们的愿望是:使本书不仅能成为有兴趣学习和研究汉族风俗文化的人的好教材,而且对所有爱好中国文化的人来说,也能对他们进一步了解中国历史、中国文化有所帮助。

汉族风俗文化史纲 - 第一章 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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