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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